1、關于股權代持的清理及合法性說明,公司是否晰、是否存在潛糾紛;
2、控股東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關注該掛牌是否滿控股東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關注該掛牌是否滿足外商投資企業境內的相關規定;
3、公司在增資協議中的地位和權責關系,以及就方與實際控制人簽署的對賭條款合法規性;
4、公司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代持、次股權轉讓合法規,有無潛在糾紛;
5、以非專利技術出資,是否為任期期間的職務成果、是否存在知識糾紛,是否對公司持續經營存在重大影響、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6、增資股東會決議晚于驗資報告日期的說明;
7、股東(未成年)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和結算是否存在障礙?
8、有限公司設立時,以實物出資未進行評估股份改制前以現金補正實物出資額。其中披露資產的依據以及該實物資產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類型、形態、用途對該實物資產進行現金補正的處理方式、出資時影響該實物資產的宏觀環境以及與該實物資產相關的活動狀況。請會計師對以現金補正實物資產的合理性發表意見,并請律師對上述事項的合規性發表意見;
9、國有公司增資入股,未對被增資公司評估,就本次增資價格確定是否公允、合理、是否造成涉嫌國有資產流失、增值時未評估的原因進行評估法律風險;
10、公司將生產加工環節外包,因此大型生產設備較少,(1)請公司結合人員構成、業務模式說明固定資產與產能的匹配關系,公司現有設備是否影響生產能力和技術研發,補充披露提升研發質量和提高產品生產能力對現有設備的需求及升級改造的影響;(2)請列表披露外包或委托加工企業名稱、外包或委托加工工序的名稱、在公司最終產品中的作用、報告期內與公司的交易金額、定價依據以及公司各類產品成本構成中委托加工部分所占比重,公司與上述委托加工企業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對一家或幾家外協企業存在重大依賴;
11、就認定四個股東未共同控制人的依據是否充分、合法合規發表意見;
12、詳細披露股權演變情況,整體變更時的凈資產情況、折股比例以及工商登記變更情況、歷次股權轉讓原因、股權轉讓價格及歷次增資資金來源;
13、子公司在全民所有制企業轉制為有限公司時的合法合規性、評估師是否具有國有資產評估資格、成交價格低于評估價格的90%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情況;
14、關注作為出資的非專利技術的核算方式(是否在開發支出中核算,如是,關注該技術是否為成熟的非專利技術);
15、股東設立公司時,身份為外籍,但已已失效的身份證設立內資企業的合法合規性;
16、就非專利技術的無形資產出資,請核查舒服屬于職務技術成果、是否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無形資產置換情況及出資置換的合法性;
17、維珍股份發起人以現金補足維珍股份設立時調減的改制基準日凈資產與注冊資本差額相關事宜的核查意見;
18、以未分配利潤增資,各股東未同比例增資,就該事項是否存在法律糾紛發表意見;
19、就歷次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情況予以說明,就歷次股權轉讓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潛在法律糾紛發表意見;
20、將專有技術增資的3132萬元做減資處理的原因,該增資與減資行為的合法性發布意見。(出資股東未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出資技術為非職務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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